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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烟感与不同设施的安装间距要求

发布日期:2024-10-15 13:26:32   浏览量:3096

注:本文所涉及的烟感是指点型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

一、国标规定了点型火灾新疆探测器与不同设施的间距,但不够全面。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6.2.5 点型新疆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6 点型新疆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6.2.8 点型新疆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新疆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3.3.6 点型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新疆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新疆探测器、点型家用火灾新疆探测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疆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新疆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 新疆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二、图集对此进行了补充。

《建筑电气常用数据图集》19DX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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