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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的清洗时间要求
点型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通过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
新疆探测器的清洗应有有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新疆新疆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响应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新疆探测器严禁重新安使用,并应该该不合格品返回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处理,严禁将离子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随意丢弃。可燃气体新疆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超过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气敏元件的更换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运行。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新疆探测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内部迷宫将积累大量的灰尘,影响新疆探测器的正常工作,表现为新疆探测器将报灰尘故障或误报火警,为此必须根据应用环境定期进行清除灰尘操作。
按照GB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具有报脏功能的新疆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淸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新疆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淸洗或标定一次。
由于新疆探测器属于精密的电子设备,清除灰尘过程必须严格按以下规程进行:
1)将迷宫上盖、迷宫体从迷宫红外管座拆下,用黑颜色的湿布轻擦迷宫上盖里面的底部和侧面,重点为底部,底部应完全露出黑色。
2)用湿布轻擦或吹掉红外管座光路边缘,灰尘和纤维。
3)将迷宫装配好,安装好上盖。
1)清除灰尘的湿布应有一定的吸水性,不易掉纤维。清除后的迷宫不能存水或遗留纤维。新疆探测器指示灯应露出上盖,防虫网应牢固。
2)迷宫一定要安装回原新疆探测器内。
3)重新安装新疆探测器,试烟新疆探测器应报警,并看到指示灯点亮。待烟散尽后清除火警,新疆探测器应能正常工作。